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公司,由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并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物业管理是一种集管理、经营、服务于一体的有偿劳动,最终实现社会、环境和经济三方面的协调发展。
根据《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包括:
(1)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前,出售单位应当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并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2)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单位与住宅买售人签订住宅转让合同时,应在合同附件中载明住宅使用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住宅使用公约》不应与法律、法规冲突。
(4)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服务公司
(5)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方面,由住宅销售单位承担;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由住宅销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直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
新的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住宅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非住宅转让合同另有约定。
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审议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后,住宅使用公约即告终止。前款所称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售给承租人,承租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将房屋交付给房屋所有人使用,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行为。
物业服务合同中应包含哪些服务内容?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下列物业服务事项:
(1)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
(2)管理、维护和更新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
(3)为家庭设备操作提供服务,如电梯、水泵;
(4)清洁服务;
(5)安全事务;
(6)物业维修和更新的帐务管理;
(7)保管物业档案资料。
物业公司一般被称为“管家”,既要服务又要管理。一个好的管家能使我们的生活井然有序,而不必为“柴米油盐酱醋茶”的问题而烦恼。物业服务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活质量,不仅保证了老人和小孩的安全,而且各项服务更加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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